各学院(部)及相关教师:
2022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相关要求:
1.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包括: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项目指南及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一般项目:支持经费5-20万元,项目起止年限2022年1月-2023年12月。
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原则上每个创新点支持经费50-100万元,项目起止年限2022年1月-2024年12月。重点产业创新链原则上需依托省级及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科技创新团队。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申请必须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智示范基地;一般项目申报单位要求为我省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重点项目支持额度每项不超过50万元;一般项目支持额度每项不超过10万元。
2.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包括:一般项目(包干制)、重点项目(包干制)、杰出青年项目(包干制)。项目指南及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
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中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不支持同一个项目同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立项,不支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
一般项目:资助额度3-5万元/项,研究期限2年。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重点项目必须依托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杰出青年项目:资助额度 30 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按照《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细则》(陕科基发 〔2017〕28 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省杰青项目不资助以下人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含青年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含青年千人);“三秦学者”获得者。
3.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区域创新能力引导计划、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后补助)、陕西省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科研合同双向补贴计划(后补助无需项目申报)。项目指南及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3。
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分为“百项科技成果转化行动”项目和科技企业“科创板” 上市培育项目两类,“百项科技成果转化行动”项目支持金额30-50 万元,项目起止年限2022年1月-2024年12月;科技企业“科创板” 上市培育项目支持金额100 万元以内,项目起止年限2022年1月-2024年12月。
区域创新能力引导计划项目:每个创新点原则上支持经费 40-80 万元,项目起止年限2022年1月-2024年12月。
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后补助):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奖励支持。
陕西省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科研合同双向补贴计划:采用后补助和项目支持给予奖励。
4.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包括: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外国专家服务计划(外国专家服务计划指南不公开发布)。项目指南及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4。
科技创新团队计划:每个团队资助强度为50万元,建设期3年。科技创新团队必须依托现有省级及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组建。
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原则上每个平台获财政科技经费支持不超过50万元(不包括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建设),平台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
二、限项规定:
1.每个项目负责人在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中只能申报1项。
2.在研(未完成验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除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以外的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在研(未完成验收)项目为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的,可申报除在研项目类别外的其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类别省级科技计划,禁止同一个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三、注意事项:
1.申请预算说明:
(1)项目申报时只需填写经费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金额(系统中为申请专项经费)(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填写经费预算表)。项目获得立项后若有自筹经费要求的,自筹经费来源为在校的横向科研经费或企业配套经费。
(2)试行项目经费包干制。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陕西省财政科技计划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制”的通知》(陕科发〔2020〕21号),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及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省青年科技新星计划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在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内,不再区分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在填报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合同书时,不再填写项目资金预算等方面内容。经费支出不再设置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团队在规定范围内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2.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项目申报人须进行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已进行过专家注册的项目申报人须更新个人专家库信息。专家注册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常年开放。
3.有合作申报单位的,须签订合作申报协议,合作申报协议需扫描作为附件上传。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5。
4.申报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的项目,推荐部门选择“陕西省教育厅”。
5.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受理时间:
1.系统填报时间:2021年6月10日9:00至2021年7月29日17:00。
2.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不需要提供纸质申请材料。
3.申请书提交至陕西省科技厅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项目联系人:杨梓、张彦民 联系电话:88965700、82668790
重点科技创新团队 联系人:贺红 联系电话:88968331
附件1:2022 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2 年度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2 年度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4:2022 年度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5:申报合作协议书模版.doc
科研院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