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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审查结果通知》(国科金计函[2018]65号)的通知


时间: 2018年05月24日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审查结果通知》(国科金计函[2018]65号)的通知,我校报送的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共有396项准予结题。现将结题项目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三年内应继续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与资助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登陆ISIS,在“成果在线”中提交相关成果),并按要求提交依托单位,列入项目成果档案。
2、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交 财〔2018〕6号)的规定,结余经费仍留在原经费项目中用于相关科学研究的直接支出,不设额度限制,开支范围按照原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两年后(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结余经费未用完的,按规定原渠道交回。
留用的结余经费在两年期满之前3个月仍无法全部开支的由学校统筹安排。

上一条:关于下拨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直接经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西安市全面创新改革西安交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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