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单位: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展开。为规范申报工作,加强申请书形式准确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人账号及填写
申请人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或科研院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所有申请书均在线填写。
2.项目资金预算及编制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4)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预算编制完成后需经财务处科研财务管理中心(校本部A205)审核,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见附件2)上加盖财务处审核人员条形章。
特别注意: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若有合作单位,除提交申请书中项目总预算外,还需提交各单位分预算,分预算需合作者签字确认,作为附件扫描上传,同时提交纸质版分预算作为附件。
3.申请书撰写及提交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待系统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医学部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博士后承诺函模板见附件3)。
医学部科技处纸质申请书接收时间:3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8:00
3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8:00截止
基础、法医、公卫、药学、护理系的申请人请直接报送至医学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
第一、 二附属医院、口腔医院请依据医学部时间,自行收集,集中交至医学部。
建议非直属医院3月10日前收集,11号统一报送医学部。
申请人提交每份申请书时还应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并确认申请人已对照形式审查表做过相应检查。
4.无纸化申请试点
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纸质材料及签字盖章页(A4纸),其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重点项目申请有合作单位的,必须签订《申报合作协议书》(协议模板见附件1)
5.申请人证件使用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咨询电话
6.1医学部科技处电话:029-82657512
6.2学校科研院电话:029-82665700
6.3学校财务咨询电话:029-82664832
6.4 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6.5 基金委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6.6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7. 基金委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919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929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 62328552 |
办公室 |
62327087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86 |
财务局 |
62327016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
62327092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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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附件 1:申报合作协议书模板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
3:博士后承诺函模板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5: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医学部科学技术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