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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创新链(群)和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7年08月05日  作者: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点击:[]

省中医药管理局,西安交通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延安大学、西安医学院、陕西中医药大学,委直委管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18年度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创新链(群)和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17〕10号)要求。现将申报医药卫生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渠道
  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省属及中央驻陕医疗单位,省属及中央驻陕高校申报的医药卫生研究项目,通过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荐申报。
   二、申报程序
  2018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采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申报。
  (一)项目申请单位按照拟申报项目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申请单位。
  (二)经申请单位及推荐单位(省卫生计生委)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
  (三)通过省卫生计生委审核的项目,项目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有条形码和水印),并按要求盖章。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以往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截止2017年6月29日未结题验收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包括承担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等计划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3项。
  (三)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须经“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未经系统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申报项目应属于申报指南规定的范围。
  (四)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需提供书面材料A4纸简装一式6份,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不受理夹带非系统生成材料的项目。
  (五)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通过审核的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及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报省卫生计生委宣传科教处。不受理个人报送和逾期报送的申请项目。
  系统填报时间:2017年8月11日17:00前(申报单位同时报送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3日17:00。(节假日除外)报送。
  (六)纸质材料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项目。
  (七)请项目申请人及单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有关申报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报,造成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委宣传科教处联系人:王琨
  联系电话:029-89620667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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