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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的重要通知


时间: 2016年09月21日  作者:科学技术与学科建设处  点击:[]

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
  接到财务处通知,2016年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综合交叉类、重点研发培育类)尚有余额未执行。根据教育部相关经费规定,截止今年年终,未执行的余额将收回。请各位负责人统筹加快用款进度,于今年9月结束之前执行75%的款项,11月结束之前将余额用罄。请注意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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