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
根据学校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本学期完成大型仪器设备院级共享实体平台设立工作。目前除了机械制造系统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化工学院和机械工程学院,其余学院均未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仪器设备开放运行有偿使用的有关通知(西交实〔2016〕103号)》(附件1)及《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体平台设立流程》(附件2),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设立或整合若干院级公共平台或专业平台管理仪器设备,实现大型设备的平台化管理。
二、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体平台设立审批表》(附件3)、本单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仪器设备服务收入管理办法》、《平台人员岗位职责》、《平台设备运行和绩效激励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可参考附件5西安交通大学分析测试共享中心相关管理办法制定)、《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开放运行计费标准审批表》(附件4,所有纳入院级公共平台的设备都要制定计费标准)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主楼14楼1410室,电子版发至邮箱cfao@mail.xjtu.edu.cn。
联系方式:教学主楼E座1410室,谷文媛、孙宇,82668817,cfao@mail.xjtu.edu.cn。
附件1:《关于做好仪器设备开放运行有偿使用的有关通知(西交实〔2016〕103号)》
附件2:《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体平台设立流程》
附件3:《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体平台设立审批表》
附件4:《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开放运行计费标准审批表》
附件5:《西安交通大学分析测试共享中心相关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4月9日